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设立两期福建省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
日期:2024-08-27 10:26 字号:
 
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设立两期福建省民营中小微企业
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福州市、泉州市委金融办,漳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宁德市政府办公室,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省内各市分行、省分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营业管理部、平潭综合实验区营业管理部,各金融监管分局、各直属金融监管支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推动民营经济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再创优势,培育新质生产力,经省政府同意,现就 2024 年设立两期福建省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以下简称民营提质争效贷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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