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企业有外资引入,请问有什么可以享受的政策?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高新区对当年实际到资(含增资到资)3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房地产业、金融领域),在省、市奖励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到资额的3%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需提供材料如下:
1.企业到资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2.申报承诺书
3.外商投资企业出资情况表
4.企业到资验资报告原件。其中,以现汇出资需附FDI入账登记表和出资证明;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需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及增资后财务报表、银行水单或者内部记账凭证、递延纳税报告表;以分配利润再投资需附原公司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财务报表、银行水单、递延纳税报告表。
5.本次到资资金用途说明,包括使用时间、金额、投向项目或经营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