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落细国务院稳住经济6方面33项政策,把稳经济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促进开发区企业的健康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依据《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龙岩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支持工业企业成长上规奖励措施的通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实施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措施的通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第二季度稳增长奖励措施的通知》等文件,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金融局安排3,980,000.00元作为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实际支出3,298,900.00元。
一、绩效评价等级“良”
经评价,“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总分100分,第三方评价机构评价得分92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金分配结构有待优化
2022年度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投入上多向工业企业倾斜,对工业企业补助方面的投入支出占比70.6%,服务业投入占比20.4%。资金分配结构、产业补助条件及标准或有待改善,以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应对经济不确定性等风险因素带来的经济下行压力。
(二)奖补兑现时效有待加强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第二季度稳增长奖励措施的通知》(龙高新管〔2022〕13号)规定“2022年7月20日前,由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会同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10日内奖励金由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兑现到企业”,经审核共18家企业符合2022年第二季度稳增长奖励条件,奖励金97.5万元直至2022年12月20日才由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局下达,2022年仅兑现其中2家共60万元,其余奖补资金未及时兑现,影响财政资金导向作用的有效发挥。
(三)绩效目标设置有待完善,绩效指标设置有待改进
项目单位申报目标时未能依据市下达任务或年度工作计划对绩效目标进行详细设置,进而难以判定其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已全面反映、具化细化年度总目标。且从已有指标来看,指标数量较少,如在效益方面没有考虑到项目的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效益,难以直观反映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
三、相关建议
(一)扩大政策宣传范围,完善支持政策直达快享机制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在收回的18份有效问卷中,6家企业对促进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表示了解,11家企业表示比较了解,1家企业表示不是很了解;1家企业建议“健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推进项目资金分配管理”。应多渠道加强政企沟通,把惠企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放在重要位置,深入了解所服务企业需求及企业经营状况,第一时间将惠企政策相关资料送到企业家手上,使企业及时了解到相关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同时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服务企业微信群等渠道,及时宣传推送惠企服务平台小程序、政策宣贯通知等,开展线上行业领域政策解读,让企业足不出户便可了解最新政策,对各项惠企政策的主要内容、申报流程等有了进一步了解。同时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作用,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加大涉企补贴资金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通过惠企政策加快新项目落地转化工作,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高新区应通过推动惠企政策扎实落地,不断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促进区内企业快速成长。同时加快引进新项目投资建设投产,加强各类资源统筹协调,使经济总量继续保持较快增长,表现出较强的发展韧性和抗风险能力,增强产业发展后劲,为稳增长作出重要贡献。
(三)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跟踪监督
项目单位应优化绩效指标,强调定性和定量的相互结合,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实现对财政支出合理性和效率性的判断,减少财政资金闲置的问题的同时促进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设定评价指标,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体现出项目预期产出的效益,做好执行跟踪,发现问题时及时纠正,使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更好的服务社会,提升社会效益。
(四)做好预算编制,加强奖补项目管理
应建立健全科学的预算编制制度,切实保证预算额度、预算内容和具体项目的资金分配科学合理。运用指标和数据,分析投入与产出的经济性、产出效率和效益,形成综合性的评价报告。同时将监督、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方案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常态化的工作评价机制,从而提升项目资金预算的准确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确定预算的基础上,应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超前谋划,多举措提高资金到位及时性和专项资金扶持的效率,最大程度避免奖补资金兑现滞后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