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直达资金)的通知》(闽财金指﹝2020﹞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司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31.5万元(详见附件),请专款专用,并配合我局进行资金监控,根据规定,若企业提前还款等情况出现贴息资金结余,或贷款用途不符合要求等,我局将及时收回贴息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优惠贷款中央贴息资金情况表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财政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