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15 15:14 字号:[    ]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将此报告在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布,联系地址:龙岩市龙腾南路16号(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97-2326371,邮编:364000。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2020年,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认真按照《条例》及市委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开发区工作,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准确、有效的向社会发布相关政府信息,不断增强公开的时效性,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 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紧紧围绕政府网站功能定位,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在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对开发区网站进一步改版,网站内容得到进一步更新和充实,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始终把网站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将我区网站整合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平台上,为网络安全、网站信息和软硬件设备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确保网站的顺利运行。

  2. 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龙岩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功能,及时推送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党建工作等信息及政策,增加了市12345互动平台链接栏目,推进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政务服务,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营造良好氛围。指定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定期维护、更新公众号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内容。

  3. 加强线下阵地建设。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企业服务大厅的设立,为在建项目和区内改扩建项目提供一条龙服务。目前大厅开设了税务、市场监管、商务、经发、自然资源、住建、不动产、人才房、综合服务(含供电、电信、燃气和水务)等窗口,厅内标识清楚,对企业提供现场办件、政策咨询等“一站式服务”。

  4. 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出台《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于主动公开的文件及时公开,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

  5.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门户网站已设立“依申请公开”专栏,公民可以在网上直接申请。专栏设有“网上申请”“收费项目和标准”“流程图”“依申请公开列表”“申请表下载”“依申请查询”等栏目,使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一目了然。

  6. 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对涉及企业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等,充分征集企业意见,扩大公众的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

  7. 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2020年,出台并印发了《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型企业(项目)入住孵化若干政策》《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鼓励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等政策,及时在网站公开并发布政策的相关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进一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解读园区招商引资最新情况及最新政策,让企业能够及时了解园区的招商政策,保障了政策的时效性。印发了《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作《工程机械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专用车产业链招商指导目录》等相关材料,增加企业的落地率和签约率。

  疫情期间制定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奖励意见》《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若干措施》等相关惠企政策,开展挂钩服务企业活动,主动走访企业,向企业宣传疫情期间相关政策,收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帮助解决。

  出台《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值班读网制度》,确保网站、微信公众号全年不间断安全运行,及时发现网站、微信公众号出现的异常情况并处理。按照《龙岩经开区(高新区)网络舆情处理预案》及时回应网民关切问题,有效预防、缩小和消除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8. 大力弘扬“马上就办”优良作风。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含办事流程、办事机构、办事地址、监督投诉电话)进行优化,通过开发区网站等媒体和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线上线下向社会全面公开,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和审批服务事项细化梳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开发区共65项事项,梳理出“一趟不用跑”41项、“最多跑一趟”24项,让线下“最多跑一趟”成为常态。

  9. 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

  (1)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推行“线上+线下”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实现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办理系统数据互通,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开通税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不动产、供电、电信、燃气等7个协同网账号;向省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不动产4个机构。完成了税务、供电、电信、燃气等部门的审批事项录入到市审批系统平台及将市场监管的审批事项录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为做好电子证照工作,及时跟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对接申请制作电子模板,跟省经济信息中心对接申请了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并及时请市大数据和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到企业服务大厅进行电子证照业务培训,目前开发区市场监管、商务、经发、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已启用电子证照相关工作。

  (2)提高网上办事办结率,让企业及群众真正实现“一趟不用跑”。在金税系统和交警挂牌系统顺利实现对接后,企业服务大厅车购税窗口试行通过电脑端(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或手机端(闽税通APP),全流程网上办理车辆购置税。开展网上办税,大大缓解了窗口压力,轻轻松松实现“掌上缴税”,省去了往返办税厅和排队等候的时间,节省了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便民办税的改革红利。

  (3)积极筹建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更好地服务开发区,加大开发区服务软硬件环境建设,健全和完善开发区服务企业管理系统,积极筹建开发区企业服务平台,目前平台建设加紧推进中。企业服务平台将为开发区在建项目建设、改(扩)建项目提供实时进度,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以便更快更好地推进项目审批工作,从而全面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10.强化支持,让公开质量更有保障。明确领导主管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并对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逐一落实监管措施,抓好监管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发布制度,严格审核信息发布内容,规范信息发布流程,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在信息公开前,遵循“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查后再发布。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区在开发区门户网站完成主动公开文件207件。主要涉及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分工、“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工程招标中标公示、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文件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8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2951505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以来,我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问题:主要采用文字公开,形式单一,不够丰富;加大对信息公开的审核力度。

  (二)改进情况

  抓好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发布政府信息,更多的运用图片、表格等形式,将政策和信息等表达得更为通俗易懂、努力提高群众参与度;已出台《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信息内容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认识,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综合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