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LY00302-2300-2021-00132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企业服务中心 | 文 号 |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10-28 | ||
标 题: | 关于开展办理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的通知 |
根据龙政办〔2017〕212号《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龙政办〔2013〕297号《龙岩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限价商品住房参照执行)及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龙岩经开区管委会《关于确定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价格的通知》(高新管〔2021〕8号),我中心于2021年10月29日起开始办理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手续。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一)购买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且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对象;
(二)购买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确因工作变动离开龙岩或拟购买他处住房,经批准可以提前取得完全产权的对象。
二、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的起始时间
以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契税税票开具之日或《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或买卖合同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后开始计算为准。
三、土地收益等价款缴纳标准
(一)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满5年的,购房人须按照提出书面申请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与原购房价格(均价3800元/㎡)差价的7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取得完全产权。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
(二)购买人才限价商品住房不满5年的,经批准购房人可按照提出书面申请之日的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市场评估价与原购房价格(均价3800元/㎡)差价的100%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提前取得完全产权。交易税费按规定缴纳。
四、办理流程:见附件一。
五、提供材料:见附件二。
六、取得完全产权交易市场评估价:见附件三。
七、办理地点:龙岩市龙腾南路14号珠江大厦二楼。
八、办理时间: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九、咨询电话:2635176、2961655。
附件:1. 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人才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办理流程
2. 龙岩高新区(龙岩经开区)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住户提供材料
3. 限价商品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市场评估价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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