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LY00302-2300-2024-00010 主题分类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发布机构 经济发展局 文 号 龙高新经发审〔2024〕7号
公文生成日期: 2024-09-18
标 题: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绿色低碳协同增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绿色低碳协同增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9-18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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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报来《龙岩高新区(经开区)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绿色低碳协同增效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龙岩市南部新城永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绿色低碳协同增效工程项目(投资项目代码:2409-350888-04-01-192865)。

二、项目业主:龙岩高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地点:龙岩市南部新城坎市镇高陂镇,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

四、项目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于厂区预留地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新建总建筑面积2106平方米(不含构筑物),新增污水处理规模每天1.5万立方米,全厂污水处理规模达每天3万立方米,并采用AAO+MBBR生物池、二沉池、磁混凝高效沉淀池、精密过滤车间的深度处理工艺使全厂污水排放达一级A标准;同时新建污水管网11.5公里,管径 DN300-DN500,配套污水检查井、沉泥井等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396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925.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9.65万元,基本预备费664.7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等支持补助,不足部分由龙岩高新区(经开区)财政统筹及项目业主多渠道依法依规筹措解决,不得违规举债,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同意项目所在地的基层综治及评估主体龙岩高新区(经开区)建设与生态环境局明确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级为低风险的意见。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手续,严格将建设内容及规模控制在批复范围内,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有序、安全、高质量推进。

 

 

                            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2491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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