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印发了《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龙岩经开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高新管〔2021〕6号)(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现对“若干政策”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2019年管委会出台的“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于2020年底到期。为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性,持续推动我区服务业提速增效,提升壮大我区第三产业综合实力,我区在原服务业政策基础上,结合服务业发展新要求,修订出台了“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1.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龙岩市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龙发改服务〔2021〕4号);
2.《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龙岩经开区(龙岩高新区)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龙经管委〔2019〕40号);
3.龙岩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联席会议纪要〔2021〕15号。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分六大板块,共十四条政策措施。
一是扶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
对新增或达到一定规模的限上商贸企业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企业
对首次获得2A级以上的物流企业给予相应奖励。对满足条件的物流项目及物流企业新购置物流车辆进行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年缴纳增值税首次达到一定额度的物流企业给予相应奖励。
三是促进文旅产业发展
对利用旧厂房、闲置建筑等改建的文化创意园区,依据规模给予3-10万元的补助。对从事微电影、动漫、网络剧等创作且达到一定规模的影视文化类企业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四是提升发展居民服务和家庭服务业
对纳入限额(规模)以上服务业管理的生活服务业企业,采用“互联网+”发展模式,且网络销售额达到规模的给予补助。
五是鼓励工业企业主辅分离
对从制造业企业分离出来从事相关配套业务的服务业企业,分离业务首次达一定额度并纳入限额以上(规模以上)的给予相应奖励。
六是个案推动服务业重大项目
对“大数据和互联网+”重点领域龙头产业项目、产业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给予一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