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岩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7-01-25 09:40 字号:

  关于龙岩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月8日在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岩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龙岩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三大战略”,认真落实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全力支持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服务助推经济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855,852万元,同口径增长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20,767万元,同口径增长6%。全市总财力预计1,656,644万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56,644万元。

  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市财政局报告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总收入计划调整为2,582,083万元,下降4.3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调整为1,270,983万元,增长2%。

  据快报统计,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660,721万元,下降1.4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4,144万元,增长5.5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42,208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62,554万元,增长6.3%。

  全市财政收入实际完成数与年初预期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受产业结构和减税政策影响。一是我市财源结构以卷烟和资源型产业为主,2016年卷烟生产缴纳的税收同比减收5亿元,下降5%,黄金、铁矿等资源型行业减收6.5亿元,下降33.6%;二是“营改增”等减税政策影响大,建筑服务业、生活服务业、销售不动产、金融服务业等四个行业6-12月缴纳改征增值税10.18亿元,比去年同期营业税(15.37亿元)减收5.19亿元,下降33.8%,金、铜、稀土等矿产资源税全面推行从价计征,同比减收1.24亿元,下降22.7%;三是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同比减收0.94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20,668万元,比上年增加   84,237万元,增长19.3%;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82,881万元,比上年增加24,088万元,增长4.3 %

  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69,693万元,比上年增加201,394万元,增长54.7%;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75,935万元,比上年增加187,660万元,增长65.1 %。

  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单列编制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33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95万元,结转下年568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562,166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67,889万元,市级财力预算473,466万元,相应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3,466万元。

  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调整为1,421,19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调整为494,781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590,719万元(含新增政府债券支出72,900万元)。

  据快报统计,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88,113万元,下降2.4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0,424万元,增长10.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3,88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61,596万元,增长12%。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支出67,960万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65,486万元,比上年增加80,757万元,增长43.7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89,663万元,比上年增加128,895万元,增长80.2 %。

  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9,586万元,比上年增加32,005万元,增长1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1,445万元,比上年增加37,552万元,增长28 %。

  4.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1,567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1,567万元。

  (三)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以下简称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68,985万元,增长1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8,089万元,增长11%。开发区财力预计24,899万元,相应安排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99万元。

  据快报统计,2016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3,404万元,比上年增加21,254万元,增长34.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89万元,比上年增加13,074万元,增长38.1%。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740万元,比上年增加25,661万元,增长58.2%。

  2.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7,752万元;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支出12,039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以及上级补助支出)。

  2016年财政收支实际执行情况待决算编成后,再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具体数据详见附表。

  (四)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1.努力挖掘增收潜力争取政策资金有新突破。

  ——依法征税组织收入。经济增速放缓、政策性减收因素较多、卷烟税收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积极努力,财政收入增幅在全省排名提升进位,总收入指标由第8位提升到第6位,地方财政收入指标由第7位提升到第4位。全力支持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生产发展加强分析,强化征管,落实好全面实施“营改增”、资源税从价计征等减税政策,加快推进第三方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协作,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水平,促进地方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强化政策对接落实。主动对接国家支持福建、闽西原中央苏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出台《龙岩市争取上级资金和培育新增税源的考核办法》,调动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积极性。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16.5亿元(快报数),增长7.8%,已到位公开招标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119.62亿元,其中: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债券资金5.5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30.5亿元,置换债券资金83.57亿元。按债券存续期和银行贷款利差测算,每年可节省融资成本15亿元。促成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两年内中央和省将投入我市汀江-韩江流域生态治理资金9亿元。新增中央财政对连城机场等特殊困难财力补助4600万元/年。省财政对我市北京-连城航线补助1350万元,一补三年。

  2. 拓展聚财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三大战役”

  ——支持项目落地攻坚筹资161亿元,支持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主动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创新融资98.58亿元,争取专项建设基金42.83亿元,加大对城建环保、交通、社会事业等“七大领域”会战项目支持力度,为重大基础设施和攻坚项目建设提供大额、长期、低成本的信贷融资支持。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储备项目35个,总投资319.42亿元。海西高速永定至上杭段、乡镇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连城县福地水库和永丰水库等3个总投资70.36亿元的PPP项目已落地,列入财政部示范项目。

  ——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支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加强水环境治理投入,建立完善农村环卫保洁长效机制。拨付资金4.3亿元推进汀江、九龙江等重点流域治理,投入2300万元开展家园清洁行动,安排1700万元支持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投入2160万元支持开展养殖业污染治理,支持加快城乡污染治理和污水处理,汀江干流、武平象洞溪等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出境断面水质达到考核要求。

  ——积极助力脱贫攻坚。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筹措力度,市级财政统筹扶贫开发资金1.04亿元,推进造福工程,支持重点乡镇(村)扶贫开发,扶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培育和壮大带动贫困化发展的特色优势产业等。积极推进农业综合开发与扶贫攻坚相衔接,落实精准扶贫各项政策。

  3.聚焦稳增长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收费清理改革,市级分两批公布了83个可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和12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加大企业技术改造等奖励,促进企业增产增效。全面实施“营改增”减税政策,覆盖四大行业2.8万纳税户,确保新增试点行业总体税负只减不增。

  ——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工业帮扶奖补政策3.79亿元,支持重组新龙马汽车项目尽快落地,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扩大市场,帮扶企业“降成本”。统筹资金1.63亿元,支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拨付3000万元支持永定区工业园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拨付1,000万元支持闽西“八大珍”、“八大鲜”等特色农业,出台农产品加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市级补助政策,推进农产品加工产业加快发展。拨付资金378万元,扶持我市军民融合产业加快发展。把经银行认可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贸易融资纳入“助保贷”范畴,发放“助保贷”企业4家,发放贷款总额2,044万元。充分发挥企业应急还贷资金作用,扩大还贷应急资金使用地域范围和产业范围19家企业办理5.18亿元的应急转贷业务 

  ——促进新兴业态发展。运用现代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金投资我市新兴产业。与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16亿元新兴产业基金,重点投资龙岩市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型显示、光电、软件等新兴产业。出资1.1亿元参与设立福建省企业技术改造基金,参与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合作设立兼并重组基金,支持我市产业转型升级。优先保障创业创新政策支出,着力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实施“补短板”工程包。多渠道筹集资金16.25亿元,支持第一、二批工程包项目建设。支持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16,912套(户),基本建成7,618 套(户),完成投资43亿元。拨付7.99亿元,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城市公共停车场和公厕、城市路网、污水处理和供水设施项目建设。拨付公积金增值收益8,608万元,助建公共租赁住房。

  4.倾斜补短板兜底线,增加供给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化城乡公共资源布局。增加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投入。筹措资金加快推进厦蓉高速龙岩东联络线等项目开工建设,双永高速龙岩北互通连接线、中心城区至高新园区快速通道等项目建成通车。加速推进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建设,筹融资50.6亿元用于龙岩大道高架桥等项目建设,推进中心城市交通治堵工程。拨付补助资金4,700万,用于弥补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公交场站及新能源公交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开通中心城区至永定定制公交,推动交通体系等同城配置。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抗震防灾等规划编制和“多规合一”试点。创新财政投入方式,2016-2018年市级将筹措资金1.2亿元,撬动金融资本4.8亿元,筹融资6亿元,引导县、乡(镇)投入54亿元,支持实施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支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拨付首期人才专项资金7000万元,不断优化、简化人才专项资金拨付程序,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无缝对接,确保人才专项资金安全、快捷拨付到位,为各类人才来岩发展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营造优良的引才用才氛围。

  ——拓宽公共服务供给渠道。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等五项交易职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覆盖教育文化、市政维护、社工服务、助残养老等领域,有效增加多层次民生需求供给。出台财政奖补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医疗、养老等领域。首次采取商业银行授信10亿元及资产证券化融资5亿元,缓解公积金信贷紧张状况。

  ——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全市公共财政用于民生项目的支出217亿元,增长6.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9.1 %。市级财政统筹3.6亿元支持完成25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及时拨付资金6,049万元,有效应对尼伯特等台风带来暴雨洪灾,支持漳平市象湖等地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和灾后重建。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进“三农”综合保险,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支持粮食生产与粮食安全。

  提高学前教育贫困幼儿财政补助标准,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制度,提高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380元/人.年提至42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年人均40元提至45元。出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政府给予缴费补助或发放养老生活补助。创新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个性化的医疗保险需求。

  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继续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提标工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5元;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支持开展“银龄安康保险”试点工作。

  兑现“首套房”契税奖励4,164万元,推动住房保障向“以公租房为主”、征迁补偿向“以货币为主、实物为辅”转变,支持中心城区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配租配售和棚户区改造,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方位覆盖的新型保障房体系。

  5.创新财政管理机制,推进深化财税改革。

  ——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市级基本支出预算编审标准,细化转移支付预算编制,试编财政中期规划,提前下达对县转移支付,有效加快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拓宽预决算公开渠道,在全省率先将本级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在财政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监督,比规定时间提早一年,实现了政府预算体系公开的全覆盖。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市级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市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推进国库管理改革。在全省率先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试点, 103个乡镇已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占全市乡镇总数的77%。全市共撤销财政专户102个,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取得实质性成效。在全省率先开发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报系统,试编全省首份地市级综合财报,选取9个乡镇开展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全市财政决算管理连续两年获得全省考评第一名。全面加强库款管理,在省财政厅每月对地市财政库款综合考核中多次位居第一。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行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全覆盖,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根据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2016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881,191万元,安排举借新增政府债务72,900万元。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企事业单位举借债务不得纳入政府债务范围。根据政府债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落实2016-2018年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在严控债务增量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逐步降低债务风险。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实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完成绩效目标批复单位266家、批复资金25.1亿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处违规企事业单位22户、问题资金3,387万元。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最后一公里”专项督查工作,查处违规金额3,015万元。开展“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开支情况 “1+X”专项督查。完成工程预结算审核项目共713个,送审金额61.49 亿元,审定金额56.68亿元,审减金额4.81亿元、审减率约为7.82%。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19.2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2亿元,节约率为6%。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采取座谈调研、登门拜访等多种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58件、政协委员提案19件,不断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

  各位代表,虽然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财政运行仍然面临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卷烟及资源型传统产业发展面临较大的挑战,新增重点税源不多,财政收入增幅明显收窄;民生领域投入需求较大,财政刚性支出增长较快,收支矛盾日趋突出;传统融资方式管控日趋严格,公益性项目建设资金筹措难度加大。这些问题都亟待通过改革和发展逐步解决,需积极谋划和主动应对,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创新驱动、产业兴市、人才强市三大战略,支持打好项目落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三大战役,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积极稳妥、强化统筹、优化结构、创新机制、深化改革”原则,编制2017年全市、市本级及开发区预算如下:

  全市代编全口径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2,740,543万元,增长3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1,392,993万元,增长6%。全市可安排的财力总量预计为1,803,71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803,714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509,866万元,相应安排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09,866万 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608,701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555,598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2,74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740万元。

  市级全口径预算: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1,532,756万元,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41,050万元,增长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1,050万元加上预计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补助和县(市、区)上解收入48,749万元和调入资金2,27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211万元,减去体制上解等转移性支出112,668万元,市级可安排的财力489,61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489,61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553万元,相应安排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6,553万元。

  上级财政提前下达市本级转移支付62,301万元,相应安排市级支出46,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27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746万元),对县市区转移支付17,2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03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7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222,42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222,428万元。其中:土地类基金支出198,958万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4,150万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42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3,400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219,341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193,685亿元。

  开发区全口径预算:

  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计划90,055万元,增长8 %,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52,130万元,增长1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2,130 万元加上预计返还性收入、转移支付补助 31,99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50万元,减去体制上解等转移性支出20,694万元,开发区可安排的财力64,58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64,583万元。

  开发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15,8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5,89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我们已吸纳至2017年预算草案和工作中。

  三、实现2017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1.推进供给侧改革,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支持振兴实体经济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扩大减税效应,适度扩大支出规模,兑现工业企业奖励帮扶稳增长政策,拉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筹措资金保障人才战略实施经费,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资源。推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新兴产业基金投资实体经济,支持“365”产业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兑现萨博-新龙马乘用车、龙泰新能源等项目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引导参股的省技术改造基金投入我市产业,全力支持电子科技、智能制造、“互联网+”等新经济体通过补助、贴息等方式,鼓励出口企业转型升级,开拓国际市场。支持旅游、健康养老等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继续实施还贷应急奖励、助保贷、上市奖励等政策,缓解企业融资困难。继续扶持闽西“八大干”、“八大珍、八大鲜”等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支持设施农业、农业综合开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

  ——助力“三去一降一补”。综合运用财政补助、转移支付、以奖代补等激励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化解煤炭等过剩产能,落实节能政策。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缩短非住宅类商品房库存去化周期,加快“去库存”。运用股权投入、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产业发展,支持降低企业杠杆率。落实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制度改革,支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切实降低企业物流、融资等成本。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财力补齐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用足用好债券资金,进一步扩大市政、民生、环保、水利、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有效投资,加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股权投资基金以及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快推进财政、金融和社会资本的融合,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投资工程包实施。

  2.涵养重点财源,努力实现全年预算目标。

  ——注重培育涵养税源。加强重点企业走访调研,指导县(市、区)加强财源建设,强化对企业的政策帮扶。探索完善新兴业态税收征管,加快推进第三方信息采集、交换和共享协作,提高重点税源监控水平,增强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和持续性,实现财政增收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强化财、税、库协作配合机制,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 

  ——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精准对接上级各项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围绕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等财税改革重点,密切跟踪中央财税体制改革动向,早应对、早对接,立足我市实际认真做好应对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吃透上级政策,支持重大项目策划、申报,加强沟通衔接,争取更多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3.全力补齐短板,共享发展提升民生福祉。

  ——支持脱贫攻坚。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各项政策,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支持实施特色产业精准扶贫政策,有效运作扶贫小额信贷平台支持加快长(汀)连(城)武(平)扶贫开发试验区建设,加大对革命基点村、民族村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推进教育扶贫,实施健康扶贫行动计划,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提升“三农”综合保险水平。有效开展贫困户劳动力培训,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和生产经营能力。

  ——推进生态环保。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各类资金支持,加大生态环保投入,支持宜居环境建设,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土地复垦、耕地开发支持力度,继续推进养殖业污染治理和小流域治理加大流域水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力度。落实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和“黄标车”淘汰政策。

  ——强化民生保障。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建机制、可持续”的原则,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优先保障教育、卫生、社保、科技、文化、支农、扶贫项目支出需要。继续加大对教育领域的财政投入,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及自主创业。支持农田水利建设,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省际检查站护城河工程,深化“平安龙岩”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社会福利体系,稳步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提高各类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由每人每月50元提至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至家庭年人均收入3,210元,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中心城区主干路网建设,完善中心城市人行天桥、公共停车场、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设施。加快龙津湖片区和苏溪、华龙等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推动永定区、经开区加快融入中心城市。加快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确保项目能落地、推得快、见成效。

  4.聚焦防控风险,提升财政监管水平。

  ——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等税制改革措施。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推进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强化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性。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覆盖范围,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加大对财政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严格规范财政专户管理。继续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科学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时间、内容和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和形式。

  ——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坚持科学、合理、有序举借政府债务,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守底线”,严格采取“限额内发债+PPP”模式,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严控债务无序增长,绝不允许突破上级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根据省财政厅下达2017年新增债券额度,及时编制预算调整草案,报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批准。“设警戒”,建立完善政府债务预警体系,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强管理”,新增和置换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按规定将政府债券用于公益性、基础性项目。“严处罚”将政府债务纳入市对县(市、区)政府绩效管理,从机制上防止超限额举债。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创新型工贸旅游强市而努力奋斗

  相关用语说明

  1.“营改增”: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至此,营业税退出历史舞台。

  2.专项建设基金: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长期专项建设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建立而成。中央财政分档对债券利息进行贴息,最高比例达90%。基金投放重点是各地地铁、大型水利、农村电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公用设施或具有一定公益性的领域。

  3.“七大领域”会战:指项目落地攻坚战役中,全市579个攻坚项目,分为交通、能源、工业科技、农业、社会事业、城建环保、商贸服务业等七大领域。

  4.“助保贷”: 是由地方政府和银行共同筛选企业组成“中小微企业池”,由政府提供的风险补偿资金和企业缴纳的助保金共同组成“助保金池”作为风险缓释方式的信贷业务。

  5.“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龙岩市培育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专用汽车、现代农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为重点,通过加大扶持力度,促进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在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新产品开发、创新示范等方面快速提升。

  6.“银龄安康保险”试点: 以民政部门为投保主体,以户籍在县(市、区)行政辖区内年龄在80周身以上(含80周岁)的老年人(不含离退休人员)、60-79周岁优抚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为投保对象,市、县(区)财政共同出资为上述对象投保“银龄安康保险”。

  7. “多规合一”:指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个规划融合到一个区域上,实现一个市县一本规划、一张蓝图,解决现有各类规划自成体系、内容冲突、缺乏衔接等问题。

  8.“三去一降一补”:即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

  附件:

  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

  预算收支表

  

  1.2016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2.2016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3.2016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4.2016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5.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6.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8.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收支预算总表

  10.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1.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2.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13.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收支预算总表

  14.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基本支出预算总表

  15.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6.2017年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本级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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